详细内容在大韩民国(visa.go.kr) → 签证指南 → 申请程序”可以确认。 一些签证(E1~E7等)可以申请及发行电子签证。

外国人登录对象

外国人登录对象
  • 自入境之日起,计划滞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
  • 丧失韩国籍,已取得外国籍的韩国人;或在韩国出生的外国人;获得滞留资格并计划在国内滞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
  • 外国人登录免除对象
    • 外交、公务、协定执行员及其家属(A-1,A-2,A-3)
    • 从事重要工作(外交、产业、国防等)的外国人及其家属,此外法务部长官特别批准的外国人
    • 持有下列签证,且滞留期不足6个月的加拿大公民
    • ※ 文化艺术(D-1)、宗教(D-6)、访问同居(F-1)、同伴(F-3)、其他(G-1)
外国⼈登录时期
  • 计划在韩国滞留90天以上的外国⼈ → 入境之日起90天内
  • 获得滞留资格或者得到变更许可的外国⼈ → 得到许可之时起
    • 持有B-2(过境签证)的加拿大公⺠滞留5个月后,申请变更滞留资格时要办理外国⼈登录。
外国⼈登录申请
  • ‌‌到住址所在地出入境外国人厅申请办理。
    • 机关 : 仁川出入境外国人厅
    • 管辖区域 : 仁川广域市(仁川国际机场除外)、京畿道 富川市、⾦浦市
    • 地址 : 仁川广域市中区⻄海大路393(港洞)
    • 联系电话 : 032-890-6407 / 传真 : 032-890-6400
  • 住在京畿道安⼭市、始兴市的外国⼈到安⼭分所办理外国⼈登录。
共同所需材料
  • 护照、申请书、标准规格照片(3.5×4.5㎝)
  • ⼿续费 : 登录证(30,000元),滞留期限延长、滞留资格变更等费⽤根据情况不同,请拨打☎1345查询。
  • 根据滞留资格分别附加材料
    • 代理⼈申请时附加材料 : 委托书、委托⼈⾝份证复印件、受托⼈⾝ 份证复印件、受托⼈在职证明等
    • 各滞留资格所须附加材料请在下列网站查询。 『 www.hikorea.go.kr(英文、汉文服务) → 信息平台 → 外国⼈滞留』
Required Documents (For All)

补发外国人登录证

发生下属情况需要补发
  • 外国⼈登录证丢失或找不到时
  • 外国⼈登录证磨损严重无法使⽤时
  • 空栏不足时
  • 登记内容(姓名、性别、生日、国籍)要变更时
    • 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14天之内,要本⼈去申请补发。
补发所需材料
  • 护照、补发申请书、丢失事由(丢失证明)、标准规格照片(3.5×4.5㎝)1张
  • 原外国⼈登录证 (破损、记录栏不足、依据法律第35条第1号需变更外国⼈登录内容时)
  • ⼿续费 : 30,000元
补发地点 : 住址所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
登录内容变更要申报

已经登录的外国⼈如发生下列情况,情况发生之日起14天以内,需由本⼈或代理⼈到所辖 出入境外国人厅申报。(如有违反,依据出入境管理法第35条处以罚款。)

  • 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国籍变更时
  • 护照号码、签发日期及有效期限变更时
  • 换工作岗位或所属单位的名称已变更时
    • 所需材料 : 综合申请书(外国⼈登录事项变更申报书),护照、外国⼈登录证,变更事项证明材料
滞留外国⼈的活动范围及国内就业
  • 外国⼈可以在滞留资格和滞留期限范围内留在韩国。
  • 法律规定以外的政治活动不得参与。
  • 如想就业需持有就业签证,并只能在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。
  • 如要变更工作地点,需到所辖出入境外国人厅取得许可或申报。
滞留地址变更要申报
  • 滞留地址变更时,迁入之日起14天以内必须到新住址所辖出入境外国人厅或者市、郡、区厅或邑、面、洞的长办理转入⼿续。
  • 或者可以通过 hikorea网站 (www.hikorea.go.kr)申报。
  • 即使韩国⼈配偶已经在洞事务所办理转入⼿续,但结婚移⺠者也应该另外申报变更滞留地址。
  • 如有违反将依据出入境管理法第36条处以罚款。
    • 提交材料(通用)
    • 综合申请表
    • 护照、外国⼈登录证
    • 能够证明住址变更的材料(信件、租房合同、提供住所确认书等)
出处:仁川外国人生活指南